“淘宝事件”疾呼电子商务立法

作者:微网 出处:微网 点击次数:1740 发布时间:2011/10/22 0:00:00

“淘宝事件”疾呼电子商务立法

伴随着10月15日商务部正式介入,到17日淘宝商城方面宣布对引发该事件的新规进行调整,持续多天的“淘宝事件”似已尘埃落定,淡出了大家的视线。然而,“淘宝事件”引发的思索只是刚刚开始。

一呼百应

网络时代万人侵权谁埋单

在“淘宝事件”中,中小商户的现身说法,获得了数万网民的支援,可谓一呼百应。网民所到之处网店停业,大商户怨声载道。然而,这看似残暴的行为却代表公众的声音。在传统的法律领域里,有一句名言:法不责众。商家的损失虽巨,却不及数万网民的声势之巨。于是事件过后,商务部站出来了,淘宝商城也来了,他们都要正视中小商户的正当要求。互联网时代,网民毫无疑问充当了捍卫正义的角色。

然而,造成的损失,谁来埋单?缺少道德的无理攻击,谁来处罚?显然,在4亿多网民生存的虚拟社会里,我们的行为还需要法律规范,每个人的自由都不受限制,将带来群体无自由的效果。

以暴制暴

中小商家喧嚣后苦难言

淘宝商城的中小商家是“淘宝事件”发起者,他们利用网络演绎了轰轰烈烈的网络攻击战。在中小商家生存权被侵犯,揭竿而起后,面对胜利果实却要承受更大的压力。由于对话不平等,本是创业乐园的淘宝,做大之后却要将这些忠实的中小支持者拒之门外。

因为你跟不上淘宝的脚步,不符合淘宝的规划。在为淘宝“做嫁衣”后,中小商家却要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威胁。在信息化、自动化的时代,国家把创业作为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而加以保护。那么,在网络里,弱势的中小商家缺乏资金的创业之路,是否也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?

先容后弃

强势垄断者能对谁喊冤

在“淘宝事件”里,有着绝对优势地位的淘宝商城,似乎也是一肚子苦水,甚至颇有点正义凛然的气概:“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高品质商品和服务,让市场良性发展,就必须做出改变。淘宝商城和广大商家不会因为威胁、恐吓而放弃原则。”我们看到,作为一个企业,淘宝商城品质之城和服务之城的经营理念让人感动,他们坚持做“不一样的企业”的愿望,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动容。

然而,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,淘宝商城要生存,就不得不做一些取舍和改变。在互联网领域里,淘宝是垄断网购市场多头中的一头。然而,垄断带来更剧烈的竞争,淘宝商城也在相时而动,力求走在变革的前列,免遭淘汰的厄运。淘宝一方面是市场的决策者,主宰着数以万计的个体商家的命运;另一方面又是市场的参与者,将在市场的大浪淘沙中或生或灭。本次事件的起因,就是淘宝作为垄断者在决策实施上遇到了反抗。事实上,淘宝商城作为网络平台的提供者,他的行为应受到哪些规制?除了自身的生存,他应该对自己前期允许介入的中小商家承担怎样的责任?这是我们在互联网时代应当考虑的立法方向。

创业维艰

大商家无辜受侵为哪般

分析整个事件,最无辜的就是遭到网友攻击的大商家。他们在淘宝商城的平台上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,取得了较高的诚信度,得到淘宝商城的尊重和网购者的认可。然而,也正因为其出众,才成为攻击的对象。在诚信守法的群体受到大众愤怒攻击的时候,谁来承担他们的损失?是淘宝商城,还是所有参与事件的网民,抑或是数以千计的事件发起者中小商家,又或者他们只能自认倒霉,自担风险?我们不能说诚信守法的行为得罪了谁,要为谁的愤怒埋单。法律保护诚信守法的价值观,那么法律又该如何保护他们诚信守法经营而来的财产和名誉呢?

互联网以其雷霆万钧之势,把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裹挟其中。如何规范这个庞大的虚拟社会,如何调整电子商务里各方利益等一系列问题都摆在了我们的面前。“淘宝事件”折射出当务之急,我国只有加快电子商务立法,制定和颁布电子商务法等系列法律法规,才能有效地规范网络交易市场,保护合法的电子商务行为,保障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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